鋼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仲裁指南
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受案范圍
(一)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之間,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之間,因確認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二)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事業單位與其建立人事關系的工作人員之間因終止人事關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四)社會團體與其建立人事關系的工作人員之間因終止人事關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五)軍隊文職人員用人單位與聘用制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由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的其他爭議。
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受理時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當事人一方向對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以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三、申請仲裁需要提供的材料:
1、《仲裁申請書》一式N+1份。
2、申請人身份證一式N+1份: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等。
3、相關證據材料一式N+1份:例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工資卡明細(銀行打印)、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社保機構打印)、工作服(本人著工作服照片)、工牌、錄音錄像(需刻錄光盤,對話內容需附紙質書面文字)等能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材料原件、復印件。
要求一次性養老補助的需要提交退休證及獨生子女證書等證據復印件;因為繳納保險要求工傷、醫療、生育保險待遇損失的需要提交醫療票據、工傷認定書等證據原件及復印件。
證據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材料。
4、委托代理人代為仲裁的,需要提交《授權委托書》: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委托他人參加仲裁活動,應當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近親屬代理的,需要提交身份證件及近親屬關系證明;公民代理的需要提交身份證件、社區或單位推薦材料和申請人屬于該社區、單位的證明材料。
律師代理的應當提交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證明材料;
5、集體爭議需推舉仲裁代表人,提交案件代表人推舉書:勞動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請求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為集體爭議案件。集體爭議案件的勞動者一方可以推舉三至五名代表參加仲裁活動。代表人參加仲裁的行為對其所代表的勞動者發生效力;但是,代表人變更、放棄仲裁請求,承認對方當事人的仲裁請求或者與對方當事人和解,應當征得被代表的勞動者的同意。
6、仲裁申請書須使用A4紙,須用黑色鋼筆或者中性筆書寫,或者用打印機打印。
備注:N代指被申請人的數量
四、填寫仲裁申請書
1、申請人:按照本人身份證填寫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并注明聯系電話。
2、被申請人:按照單位的工商注冊信息填寫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住所等,并注明單位聯系方式。
有多個被申請人的,用數字進行區分,如第一被申請人、第二被申請人等。
3、仲裁請求:例如確認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加班費、未休年休假的工資、一次性養老補助,要求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要求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要求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要求支付工傷、醫療、生育保險待遇損失等。
要求確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明確需要確認的時間段;要求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金、賠償金、一次性養老補助、雙倍工資差額等款項的要明確要求的數額。
4、事實和理由:該部分要寫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事實,申請人權益受侵害情況及要求仲裁的理由、法律依據。
要求一次性養老補助的,事實和理由部分需寫明退休時間,退休單位,要求工傷、醫療、生育待遇損失的,需要寫明發生工傷、醫療、生育的時間及產生的費用情況。
5、落款處:申請人簽章按捺手印,注明時間。
6、仲裁申請書樣本
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劉XX,男,漢族,1986年6月2日生,身份證號:3712303XXXXXX住濟南市鋼城區XX小區5號樓102室,聯系電話:139XXX
被申請人:XXXXX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XXXXXXX
地址:鋼城區XX大街XX號
法定代表人:王XX 職務:經理
聯系電話:XXXXX
仲裁請求
一、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
期間的工資6300元
二、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差額12600元
三、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合同經濟賠償金21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18年9月1日到被申請人處工作,從事成品化驗工作,雙方約定每月工資2100元。但被申請人一直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給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2019年3月29日被申請人主管突然通知申請人不用來上班了,因為單位效益不好要辭退申請人,并給申請人一張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通知,至今也尚拖欠申請人2019年1至3月份的工資,其行為違反了《勞動法》第三條、第七十二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三十條。。。。。規定,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二條。。。。。規定支付申請人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和拖欠申請人的工資,故申請人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此致
濟南市鋼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劉XX(簽名按捺指印)
2019年4月20日
五、仲裁送達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二十條仲裁委員會送達仲裁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并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因企業停業等原因導致無法送達且勞動者一方在十人以上的,或者受送達人拒絕簽收仲裁文書的,通過在受送達人住所留置、張貼仲裁文書,并
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的,字留置、張貼之日起經過三日即視為送達,不受本條第一款的限制。仲裁文書的送達方式,本規則未規定的,仲裁委員會可以參照民事訴訟有關規定執行。
六、風險提示:
(一)申請人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如不能提供利害關系證明,仲裁委員會則無法受理該申請。
(二)申請人申請仲裁時,應當依據客觀事實和相關勞動人事法律、法規提出請求事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申請人基于同一事實、理由和請求事項又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1、仲裁委員會已經依法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的;2、案件已經在仲裁訴訟過程中或者調解書、裁決書、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
(三)申請人如無正當理由逾期提出仲裁申請的,另一方以該請求超出仲裁時效為由提出抗辯的,該請求將存在被駁回的風險。
(四)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如果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充分,該事實將不能得到仲裁委的確認,有可能承擔不利后果。
(五)在法律沒有具體規定,無法確定舉證責任承擔時,仲裁庭可以根據公平和誠信原則,綜合當事人的舉證能力等因素確定舉證責任的承擔。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六)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完成舉證,若無正當理由不按期或者拒不提供證據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由此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
(七)當事人增加、變更仲裁請求或提出反申請,以及提出管轄異議、申請回避等均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否則要承擔相關請求不被準許的風險。
(八)當事人提供證人證言的,證人應當親自到庭作證并接受詢問,否則將承擔證人證言證明力弱的風險。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開庭前二日前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證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列明聯系方式,經仲裁委員會許可,由當事人通知證人。
(九)當事人在接到仲裁委的開庭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撤回仲裁申請處理,對被申請人按缺席裁決。
七、其他
1.收費標準:不收費
2.辦公地址:鋼城區永興路52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313室
3.聯系方式
電話:0634——5873029
郵箱:jngczc@163.com
八、主要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主席令第2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07年主席令第6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2007年主席令第8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2008年國務院令第535號)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2017年人社部令第33號)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2017年人社部令第34號)
《人事爭議處理規定》(國人部發[2007]109號,人社部[2011]88號文件修改)
《山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條例》(2017年7月28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山東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證據規則》(魯人社發[2011]88號)
九、辦案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