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事項表
一、事項名稱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
二、辦理依據
1、《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人發〔1996〕118 號)
2、《<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實施意見》((91)組通字 20 號)
3、《關于印發<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的通知》(中組發〔2009〕12 號)
4、《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 90 號)
5、《關于貫徹落實人社部發〔2014〕90 號文件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魯人社發〔2015〕48 號)
6、《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75 號)
7、《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加強和改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公共服務的意見》(人社部發〔2016〕44 號)
三、受理單位及辦理地點
鋼城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鋼城區永興路52號)
四、辦理條件
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聘用人員、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中方雇員,以及其他實行社會管理人員,自由職業或靈活就業人員,自費出國留學及其他因私出國(境)人員,辭職辭退、取消錄(聘)用或被開除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與企事業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系人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及中專畢業生
五、申請材料
1、檔案接收
(1)委托對象通過機要交通或專人專送提交個人檔案,對本人自帶的檔案不予接收;
(2)單位委托存檔者需出具單位接收證明。
2、檔案材料補充
參照《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提交個人檔案材料。
3、檔案借(查)閱
(1)代理單位利用人事檔案材料,由負責人事工作的黨員干部,持單位介紹信和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單位出具的借檔函(查檔證明)、申明借(查)閱檔案的理由、 借(查)閱者身份證復印件、被借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書借(查)閱;
(2)個人不得借(查)閱本人及直系親屬的檔案。
4、職稱確認
(1)報到證、身份證;
(2)工作崗位證明。
5、檔案轉出
(1)提供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單位出具的流動人員人事調檔函;
(2)委托代理單位同意調出或終止勞動(聘用)關系的有關證明材料;
(3)轉出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6、委托他人辦理
(1)檔案所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檔案所有人的委托書(需本人簽字并加蓋本人手?。?/p>
(3)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
六、基本流程
1、檔案接收
(1)審核代理人員的人事檔案;
(2)出具檔案缺失材料清單;
(3)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委托保管協議。
2、補充檔案材料
(1)提交個人檔案材料;
(2)審核、鑒別檔案材料;
(3)歸檔檔案材料。
3、借(查)閱檔案
(1)單位提報材料;
(2)審核材料,辦理檔案借(查)閱事項。
4、出具證明
(1)單位或個人申報材料;
(2)確定出具證明類別;
(3)依據檔案出具證明。
5、檔案轉出
(1)根據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調函規定,辦理檔案出庫;
(2)核查檔案,確認檔案缺失材料情況;
(3)列明檔案目錄清單;
(4)出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遞單;
(5)通過機要交通或專人專送方式轉遞檔案。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八、辦理時限
1、檔案接收:5個工作日辦結,特殊情況視接收檔案數量而定。
2、檔案材料補充:當日辦結。
3、檔案借(查)閱:當日辦結,特殊情況視接收檔案數量而定。
4、檔案轉出:當日辦結,特殊情況視接收檔案數量而定。
九、咨詢方式
電話咨詢:
鋼城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0634-5873078
1、人事檔案管理范圍有哪些?
答:個人人事檔案是一個人一生生命軌跡的縮寫,是用人單位了解個人情況的非常重要的資料,也是一個人政治生涯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國家及省有關規定,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實行集中統一、歸口管理的管理體制,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授權的單位是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管理機構,其他單位未經授權不得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嚴禁個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檔案。
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范圍具體包括: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聘用人員的檔案;辭職辭退、取消錄(聘)用或被開除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檔案;與企事業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系人員的檔案;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及中專畢業生的檔案;自費出國留學及其他因私出國(境)人員的檔案;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中方雇員的檔案;自由職業或靈活就業人員的檔案;其他實行社會管理人員的檔案。
2、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畢業后,檔案如何轉遞?
答:對于濟南生源離校未就業的非師范類畢業生檔案,由所在學校直接通過機要或由專人直接送至濟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科,并辦理轉交手續。不得通過其他方式郵寄。嚴禁畢業生個人自帶檔案轉遞。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接收檔案后,按照戶籍地整理分配至市直及各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保管?!?/p>
3、怎樣查詢自己的檔案?
答:畢業生到鋼城區人力資源服務大廳,檔案管理窗口查詢,或電話(0634-5873038)查詢.
4、什么是人事代理?如何辦理?
答: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社部門所屬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托,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多種所有制經濟尤其是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及各類人才提供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養老保險金代收代繳、政審等全方位服務,有效實現了人員使用與人事關系管理的分離。
5、濟南籍人員在外地就業后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回本地再次就業的,干部檔案如何轉遞?
答:濟南籍人員在外地就業后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單位應將檔案轉至當地人才服務機構。我市市直或區人才服務機構為其出具調檔函后,再由外地人才服務機構通過機要交通轉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