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應該怎么算?工齡長短會影響我的地假期嗎?公司換了,我的工齡該何去何從?今天咱們就來說說工齡的那些事!
工齡,是指職工自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起,以工資收入為主要來源或全部來源的工作時間。工齡可分為一般工齡和連續工齡。
一般工齡和連續工齡的區別
一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工作的總的工作時間。
連續工齡(本企業工齡)是指工人、職員在本企業內連續工作的時間。一般工齡包括連續工齡。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就能計算為一般工齡;但一般工齡不一定就是連續工齡。
連續工齡和本企業工齡在含義上有一些差別,即連續工齡不僅包括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而且包括前后兩個工作單位可以合并計算的工作時間。若沒有可以合并的情況,連續工齡就是本企業工齡。
工齡計算方法
一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工作的總的工作時間。
連續工齡(本企業工齡)是指工人、職員在本企業內連續工作的時間。一般工齡包括連續工齡。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就能計算為一般工齡;但一般工齡不一定就是連續工齡。
連續工齡和本企業工齡在含義上有一些差別,即連續工齡不僅包括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而且包括前后兩個工作單位可以合并計算的工作時間。若沒有可以合并的情況,連續工齡就是本企業工齡。
工齡計算方法
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一家公司調到另一家公司工作,那么這兩家公司的工作時間應該不間斷計算為連續工齡。
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后經復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后的工作時間相加,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也叫合并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在計算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的工作年限時,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后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并計算。
職工由于個人原因,比如跳槽、被辭退這種情況變動工作單位的,連續工齡從到新公司,參加新工作開始,重新計算。
工齡的作用
帶薪年休假
《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帶薪年休假是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醫療期是企業不得因員工生病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不再雇用的保護期間。這個期間與勞動者的實際工齡以及在本企業的工齡有關。依據工齡的長短,勞動者可以享受到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通常情形下,建立勞動關系,工齡的累計也必定是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累計。因此,工齡越長,按照上述規定,其所享受的養老保險待遇就越高。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對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勞動者,用人單位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的原因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